历史

内蒙古兴安盟呢

内蒙古兴安盟,四荒土地承包农民的权益何在?

申请人: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国有杨树沟林场辖区内的农业承包户:刘贵海 ,刘友 ,栾德胜 联系:

被申请人: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政府,旗长:赵风

申请请求:申请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对农户使用的农业承包地、予以确权发证。

【土地承包合同书】

事实与理由:

我们农户使用的农业承包地是我们农户自己投资依法开垦治理的原国有的《四荒》地,此类国有的农业承包地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等都列为确权之列,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第二条把国有土地确权列入第一位。(物权法)第127条:内蒙古内政发(2014)98号文件:兴安盟兴署办(2014)100号文件第二条:扎旗人民政府发(2015)1号也明确规定对《四荒》土地予以确权。

在以上一系列的大正方针的指引下,农户按中央:国务院和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办理时,扎旗以扎政信复字(2016)13号,复查意见,承认属国有土地、他们把已农用使用已二十年并签订到2027年农用地说成属国有林业施业区的一项基础设备不符合国有土地登记发证条件,兴安盟又以签署信复字(2016)36号予以复核意见,同样依属于国有林场伍业区的一项基础设施结束。

此外 把我们把我们农户推上绝路,众所周知,土地承包属于用益物权,林业区的设施与土地根本不搭边,纯属一派胡言。以上扎旗、兴安盟为什么明知不对而故意胡为呢?其原因简单,一是因在扎旗有这类农业承包地280万亩,此类土地至今在收取承包费,每亩每年40元70元不等,他们将返租承包每亩每年高达150多元,由此算来,280万亩一年就可以收取一个多亿,这笔巨款是谁收谁花,旗里连个账目都没有,此类承包地从2007年已有农业保险政策,是谁在为土地承包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仅2009年杨树沟林场一张领取单,就诈骗冒领农业保险金166万余元。

这类承包地从2007年已全部下发各项包地补贴,到现在每亩累计已达到600多元,扎旗共为有此类农业承包地280万亩,我们农户分文未得。

综上所诉、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真实可信而且案情重大,望上级相关部门重视

,并予以亲查。

申诉人:

【此事件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处理解决,本将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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