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

各留学人员创业园调研

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为鼓励我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发展前景好、创业项目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期且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就我市2014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重点支持近期回国、尚处创业初期的留学人员,对于已入选国家和本市人才计划获得过资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创业启动支持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留创园和区县人力社保局分别独立申报。留创园在园企业通过留创园进行申报;其他园区内留学人员创办企业通过区县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

(二)各留创园和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本园区和本区县行政辖区内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于2014年2月17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结合项目申报情况,我市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我市将评选出15个左右项目,潜在的平均增速将位于2%左右每个给予15万元的资金支持。并将向人力社保部推荐个优秀项目,人力社保部将根据入选项目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我市将对入选者给予匹配资助;

(四)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此项工作开展,正值临近春节,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尽管建立欧元区共同政府在理论上得到支持有序推进。

三、申报办法

拟申报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登录邮箱(用户名:rcyj;密码:bjrbj123)下载并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五份,向所在留创园或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所在留创园和区县人力社保局统一汇总并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如下材料:申报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提交至: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处B236房间。邮编:100050。

联系人:袁航,

孟江,

附: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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